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理程序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6日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书证人员在同一个县(市)、区内发生工作单位变动并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发生变动之日起90日内按照“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程序”规定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调转手续。

  (一)在宁波市内不同县(市)、区内调转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宁波市内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即大市内不同县市区之间)内发生调转的,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户籍及居住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原件,非宁波户籍人员需同时提供居住证明原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如手续。

  (二)调出宁波市范围的(属于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调出宁波市范围的(包括调至浙江省内其他地市的),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调入地户籍(居住证明)或调入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出手续,由调出地管理机构统一出具调转证明,并通过全国网上调转平台系统办理调出手续。在调出手续办理完成后,持调出地管理机构出具的调转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调入地户籍(居住证明)或调入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等资料,于调出手续办理一周后至3个月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由于跨地区调转已实行了全国统一管理,一旦办理调出手续,原管理机关将无法再对调出数据进行管理,而且调出时选择的调入地县、区名称必须与办理调入手续的管理机构相一致,否则调入地管理机关也无法正常办理调入手续。因此持证人员在办理跨地区调转时,必须明确所要调入的县级管理机构名称(包括省、市、县),调出后必须在调转证明上注明的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同时,由于调入地对调入人员可能有条件设置,因此还需要调转人员咨询了解调入地是否可以接收调入。

  (三)从外地调入宁波市范围的宁波市户籍人员或在宁波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以将持有的外省(含浙江省其他地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宁波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区域名称见附件)

  从宁波大市外调入本市的,携带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出具的调转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市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同时提供宁波市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在办理调出手续一周后至3个月内,到调转证明上注明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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