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当在2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允许在同一个考点内选择不同考试时间完成2个科目考试,但2个科目必须一次性选择完毕),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考生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考生本人自行操作,不得由学校统一代办或由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考生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考生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由报名系统自动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的人员,须在2013年3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考试通知单。
由于报名系统需要按规定要求设置登录密码,提请各位考生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以确保以后能够顺利重新登陆考试系统。
2013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日后(预计5月中旬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kj.nbcs.gov.cn)公布。全科考试合格人员可以在网上直接打印全科考试合格单。考试合格人员,必须在2013年11月29日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元/人次,《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10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考生,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报名时通过网上订购的教材及交付的快递费,一律不提供收费票据。
宁波市财政局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