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
京财会[2012]2577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1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无纸化考试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日9:00开始至11月25日17:00结束。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现场确认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准。(详见附表)
(二)考试时间安排采取工作日与双休日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区县安排工作日考试,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区县。若选择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试的区县,报考人员还应当在“工作日考试”与“双休日考试”之间进行选择,一旦选定不能更改。(详见附表)
(三)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四)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五)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六)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无效,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各报名点、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