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1月24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经研究,我省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4月8日举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工作的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由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6大会计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凭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
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必须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并参加各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或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组织的珠算五级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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