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1月24日

东财会〔2011〕769号
关于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1]47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免试条件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前两门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2.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6大会计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凭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1.2012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 kjbm.zjczt.gov.cn)或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www.zjczt.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下“会计之窗”的考试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订书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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