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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
根据省会考办的通知,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分)
合格标准(分)
保山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