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一、报名时间
自治区范围内凡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16年4月19日11时起至4月23日24时止(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2016年4月26日11时起至4月28日24时止(北京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已注册未缴费名额和未使用名额在第二阶段重新释放使用。
三、报名网址
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办事大厅(http://kjgl.xjcz.gov.cn/accNet/),请在PC端操作,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
报考人员可提前登录新疆会计事务办事大厅,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会员注册,确认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信息准确无误。
在报名开放时间完成报名信息注册和网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1、由于考试资源限制,考试实行隔次报名(同一名考生不能连续两次考试报名)和报名额度限制,报名额度用尽后停止报名。
2、根据考试考场规则,身份证号信息有错误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发现错误,请按以下方式更正:
(1)报名信息注册提交前发现错误,在会计事务办事大厅“实名信息”栏目自行更正。
(2)报名信息注册提交后、缴费前发现错误,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在会计事务办事大厅重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重新报名。
(3)缴费成功后发现错误,在6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更正(限改3位)。
3、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通过财政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完成支付(仅支持借记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考人员可提前做好支付准备。各考区网上缴费支持银行见下表:
1 | 乌鲁木齐1(会计干部培训中心、三中考点) | 中行建行招行工行 农商行(农信社) |
2 | 乌鲁木齐2(乌鲁木齐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于田街、华光街考点) | 中行建行招行工行农商行(农信社) |
3 | 伊犁州 | 工行中行建行农商行(农信社) |
4 | 阿勒泰 | 工行 |
5 | 塔城 | 工行中行建行 |
6 | 博州 | 工行中行建行农商行(农信社) |
7 | 克拉玛依 | 工行中行建行 |
8 | 石河子 | 建行 |
9 | 昌吉 | 工行中行建行 |
10 | 奎屯 | 工行中行建行 |
11 | 吐鲁番 | 工行中行建行 |
12 | 哈密 | 工行建行 |
13 | 巴州 | 工行中行建行农商行(农信社) |
14 | 阿克苏 | 工行中行建行农商行(农信社) |
15 | 克州 | 工行 |
16 | 喀什 | 工行中行建行 |
17 | 和田 | 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