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4月19日起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4月12日

4、缴费成功后,需要发票的考生可登陆财政票据验证打印中心(http://finpt.xjcz.gov.cn/finpt/PrintCenter.jsp),根据非税电子缴款书编号和身份证件后四位打印电子票据。

五、准考证打印

2016年6月4日起开放准考证打印。请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选、多选、判断、实务操作题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输导用书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14版)、《会计基础》(2014版)、《会计电算化》(2014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八、考试时间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2016年6月14日起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九、考试方式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机考)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连续考试,科目顺序随机产生,分科交卷,现场显示成绩。

十、入场须知

1、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电子签到,考试现场采集考生个人信息。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完成电子签到入场考试。

2、二代身份证消磁或使用临时身份证时,采用手工方式签到,考试结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办理考试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考试成绩确认有效;未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照相(摄像)器材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照相(摄像)器材,按作弊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一、考试合格标准

2016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分为A类标准和B类标准。A类标准针对所有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5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B类标准针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锡伯族、藏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4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

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7月1日起,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提交办证申请,并按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凡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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