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件
新财会〔2013〕9号
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财政局:
2013年第一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17日开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05]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2013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注册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零时起至3月29日14时止(北京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 25日至3月29日(工作时间内)。 网上注册网址为自治区财政厅WEB网站( http://www.xjcz.gov.cn/30),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完成注册。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行选定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等相关手续。凡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学历证明原件;申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本年度珠算五级以上考试通过证明。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报名条件,对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应认真审核。
(三)报名信息确认点设置及设备配置要求 各地州市应当合理设置报名信息确认点,每个县市至少设置 1个。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统一在Internet网络上进行,各报名信息确认点应当设置自助设备,向考生提供自助网上注册服务。
二、考试时间
2013年第一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17日开考,报考人员的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请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试题类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试题类型 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0分钟 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 2 会计基础 60分钟 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题 3 初级会计电算化 60分钟 单选、多选、判断、实务操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