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2013年第一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8日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容和范围以财政部统一制定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辅导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均包含考试大纲)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科目会计实务操作部分,不采用《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内容,以自治区财政厅编印的《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手册》为准。《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手册》随《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赠送。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五、成绩合格要求及证书申请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非免试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必须一次同时合格,方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凡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务日程安排
1.3月18日前,各地财政部门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考试题型、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报名日期、报名地点、报名方法、准考证打印、成绩合格要求和证书申请等事项; 
2.3月30日前,各地财政部门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 
3.3月31日前,各地财政部门上报考试编场信息; 
4.4月10日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5.4月15日前,各地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告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6.4月16日前,各地财政部门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7.4月17日起,各地财政部门组织考试; 
8.考试结束后2日内,各地财政部门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9.合格标准公布后,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 
七、收费标准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8]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请各地州市财政局在收到考务费上缴核对通知单后,10日内将考务费汇缴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明德路支行 收款单位:新疆财政厅国库处 账号:3002010109024911123 汇款时请在电汇单用途栏内注明“2013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字样。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0991)2817414 联系人:杨小炜;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91)2330162,联系人:阿娜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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