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第四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昌吉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2012年第四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12月12日开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05]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2年第四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新财办会[2012]40号),现将2012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2年第四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为确保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序进行,昌吉考区考试组织领导机构设置:
考区主任:韩庚(昌吉州财政局局长)
考区副主任:马国忠(昌吉州财政局副局长)
督考:何万夫(昌吉州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考区工作人员(监考):王全智 张长军 马铭辰
计算机网络维护:吕建忠
考区办公室:昌吉州财局二楼 联系电话:0994-2522262
考区主任负责考试总体工作,考区副主任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的全部运作过程;督考对考场纪律进行监督检查;监考对考场纪律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注册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零时起至11月23日14时止(北京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3日(工作时间内)。
网上注册网址为自治区财政厅WEB网站(http://www.xjcz.gov.cn/30),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完成注册。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行选定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等相关手续。凡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学历证明原件;申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本年度珠算五级以上考试通过证明。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报名条件,对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应认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