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公布和复查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成绩评阅卷工作,并在四川财政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5天内,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到自愿选择的报名点所在的财政局登记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八、考试合格的考生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只能向自愿选择的报名点所属的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九、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白底的彩色证件照,大小不超过30KB,像素114×156,否则审核不能通过。
2.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自愿选择的报名点缴纳考务费。
3.考生务必妥善保存报名信息特别是准考证信息,以备查询成绩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