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和复查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成绩评阅卷工作,并在四川财政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的考生,向报名地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成绩公布后15天内,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财政部门应将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六、题型、题量及分值
此次考试各科目题型、题量及分值如下表:
考试科目 |
题型及分值 |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单选2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5分 |
简答15分 |
案例分析20分 |
会计基础 |
单选15分 |
多选2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10分 |
业务综合题45分 |
会计电算化 |
单选3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20分 |
简述题10分 |
七、其它事项
(一)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按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行无纸化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银联商务四川分公司账务核对联系人:
董龙 18602804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