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4日-考试前
4、考试时间:6月17日开始
5、成绩公布:7月1日后登录“会计之星”查询。
六、成绩有效期
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间通过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证书申领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过期不领证者成绩自动失效。
七、申领证书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在网上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打印证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期间持证书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和属地证明(工作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上述四证之一)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到属地财政局申请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开具会计工作开始时间及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证明。
对报名填写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符的考生将不予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