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2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19日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

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特殊要求的行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会计市场管理

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过程监督、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主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来进行(全国统一考试);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范畴

4、会计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组织,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

2、中国会计学会

是财政部所属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单位会计人员 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