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证财经法规考点2014年精讲第一章(6)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5月23日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包括任用一般会计人员,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总会计师)。

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可以分类记忆,涉及原始凭证的一项,涉及账簿的三项,涉及财务会计报告的一项,涉及会计资料保管的一项。由于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都属于会计资料的范围,所以可归纳为涉及会计资料的一共六项。另外四项分别涉及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记录文字和记账本位币、会计监督、任用会计人员。

2.违反会计法规(十项一般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2)罚款(单位3 000~50 000元,个人2 000~20 000元)。

(3)给予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针对会计人员,被吊销后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民事责任,针对构成犯罪或触犯刑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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