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交费。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应在2013年4月19日24时前交纳考务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交费:(1)网上交费:请点击“网上交费”链接,通过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平台,支付考务费;(2)现场交费:不具备网上支付条件的考生可到各报名点现场交费。逾期未交费,系统视考生自动放弃报考。需收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2013年6月30日前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大厅领取。
交费成功后,一概不予退费。
4、准考证打印。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3年4月24日后上网查询考试日期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地址为准。
(二)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注册期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地报名点现场报名。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网上注册、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查看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现场交费,自行打印准考证。
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点在现场报名期间对外办公时间为8:30-16:30,中午及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6月30日,考试报名系统随机为考生安排考试时间。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
四、收费标准 根据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大价发[2011]129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0元。
五、考试政策
(一)考生类别
1、一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11年4月7日—2013年4月14日),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2、二类考生:取得珠算五级以上证书(2013年4月14日前的计算机打印证书)或大连市会计电算化证书的,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3、三类考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二)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才能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超过2年不予办理。
(三)所有报考人员因对报考条件理解有误或故意隐瞒报考条件的,其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考试内容、题型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
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下载。
(二)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