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会〔2015〕28 号
关于吉林省 2015 年会计从业资格
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为做好我省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3 号)、《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 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吉财会[2013]1161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相关日期
季度 考试日期 报考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 年第一季度 3 月 28-29 日 3 月 3-10 日 3 月 25-29 日
2015 年第二季度 6 月 27-28 日 6 月 2-9 日 6 月 24-28 日
2015 年第三季度 9 月 19-20 日 8 月 25-9 月 1 日 9 月 16-20 日
2015 年第四季度 12 月 26-27 日 11 月 20-27 日 12 月 23-27 日
(二)报考注意事项:
1、全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或现场交费以及当地财政部门确定的交费方式。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程序:
(1)考生登陆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
填写报考信息。
登陆后,在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要求考生必须按
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号,提交必须是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红底数码相片,头部必须占相片三分之二且图像清晰,因不是三个月内相片或因上传相片与本人差距过大导致无法入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信息如有改动,在未交费前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
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交费一旦成功,将不得再更改信息。
(2)选择交费方式。
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完毕后,应选择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交
费方式。
选择现场交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自行下载
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不可再更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及省会计学会为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现场交费点明细表”)。
选择网上交费的考生,点击“交费”按钮后,按照网上提
示逐步操作,待网上交费成功,考生的报考即完成。网上交费一旦成功,考生的报考科目将不得再更改,考试费用不做退款处理。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下的“报考情况查询”查询本人的报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