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辽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事项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23日

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 2 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
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
试收费标准的函》(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 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 10 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35 元/科、会计基础 35元/科,会计电算化 40 元/科,珠算考试 40 元/科。

八、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 60 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要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在网上提交办证申请,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即可。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在成绩发布后,按照网上提示的有效申报日期(6 个月内),及时去当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

九、工作要求
1、要保证考试机器数量满足考试需要,不能因机器数量不够,导致考生报不上名。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提前安排考点,调试好考试用机、现场签到设备及考场监控设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4、要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吉林省财政厅
2015 年 1 月 14 日
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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