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州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我州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吉财会[2013]1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及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日期
季度 | 考试日期 | 报考日期 | 打印准考证日期 |
2015年第一季度 | 3月28-29日 | 3月3-10日 | 3月25-29日 |
2015年第二季度 | 6月27-28日 | 6月2-9日 | 6月24-28日 |
2015年第三季度 | 9月19-20日 | 8月25-9月1日 | 9月16-20日 |
2015年第四季度 | 12月26-27日 | 11月20-27日 | 12月23-27日 |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我州实行网上报名、现场交费(有的县市实行网上交费)方式。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程序:
(1)考生登陆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填写报考信息。
登陆后,在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要求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号,上传的标准照必须是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红底数码相片,头部必须占相片三分之二且图像清晰,因不是三个月内相片或因上传相片与本人差距过大导致无法入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信息如有改动,在未交费前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交费一旦成功,将不得再更改信息。
(2)选择交费方式。
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完毕后,应选择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交费方式。
选择现场交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不可再更改。州及各县市财政局现场交费、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延边州财政局 | 延吉市站前街875号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16室 |
0433-2215115 |
延吉市财政局 | 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3000号 | 0433-2266034 |
图们市财政局 | 图们市明星路55号 | 0433-3665015 |
汪清县财政局 | 汪清县财政局会计科 | 0433-8812089 |
珲春市财政局 | 珲春市新安街 | 0433-7569910 |
龙井市财政局 |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科 | 0433-3223372 |
和龙市财政局 | 和龙市财政局会计科 | 0433-4239393 |
安图县财政局 | 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路48号 | 0433-5899020 |
敦化市财政局 | 敦化市翰章大街2368号 | 0433-6224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