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延边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19日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科、会计基础35元/科,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八、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要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在网上提交办证申请,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具有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在成绩发布后,按照我州考试现场张贴的领证日期及时去当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33-2876085

延边州财政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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