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桂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23日

各市财政局,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桂财会〔2010〕64号)等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内容
(一)考试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30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30日。对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上述时间内确实无法安排完成考试的考区,须报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考试时间。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内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可在《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这两个 科目中任选一科),全部考试科目均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统一使用财政部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规定统一组织建设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及题库软件。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所规定的条件。即: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报考。
三、考试报名及缴费要求
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注册的网站中文网名为: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为:http://www.gxczkj.gov.cn/
(二)全区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上半年考试开通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8:30—4月30日17:00;下半年考试开通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8:30—9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述网址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报名成功以完成缴费为准)。
(三)网上缴费。考生在登录网站报名注册时,根据所属考区选择相应的缴费方式完成考试费的缴纳,成功缴费方视为完成本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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