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珠算科目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准使用计算器或计算机带有计算功能的软件和程序,不准用笔算,不准用草稿纸;不得相互交流,不得协助他人答题,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不得抄录屏幕内容,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等储存设备,否则按违纪论处。
十、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上半年考试
1.2015年6月10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本考区网上报名注册和网上缴费对账等工作,并按规定向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报送本考区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编排情况表。
2.2015年6月15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
3.2015年6月18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考场布置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4.2015年6月20日—30日进行集中考试。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
5.2015年7月5日前,各地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6.2015年7月15日后,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二)下半年考试
1.2015年11月5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本考区网上报名注册和网上缴费对账等工作,并按规定向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报送本考区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编排情况表。
2.2015年11月15日前,各市财政局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
3.2015年11月18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考场布置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4.2015年11月20日—30日进行集中考试。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
5.2015年12月5日前,各地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6.2015年12月15日后,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十一、成绩公布和证书领取
考生必须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参加所有应考科目且成绩均为60分或以上者方为成绩合格。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www.gxczkj.gov.cn/)进行成绩查询,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6886906进行查询。各考区要严格执行书面公布考生合格名单制度。各考区从考试系统导出考生成绩,并将全科合格考生名单以书面文件予以公布,书面文件报送当地办证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和自治区会计考办各一份。成绩有效期为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报名的考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领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