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精讲10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24日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一、现金使用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部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2)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3)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不准利用存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小金库)。

(4)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5)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开户银行对本行签发的超过大额现金标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视同大额现金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6)开户银行应按规定办理现金收支。单位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坐支)。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2)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3)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申请——审批——复核——支付)。(4)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5)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管理,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所有印章。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

   应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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