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讲义:第七章第一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6日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务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规规定的标准,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的分配方式。

  税收体现的是作为主体的国家,与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特征是税收的基本标志,是不同社会形态下税收所具有的共性,是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的重要区别。

  (一)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的强制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税收分配关系;二是税收的征收具有强制性。

  (二)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归国家所有,即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三)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确定以后,征纳双方都要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具有相对稳定性;二是税收征收数量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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