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讲义:第四章第三节_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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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记账的基本程序

  接受委托 交接凭证 做账 纳税申报 回访 交接会计档案 汇算清缴

  委托合同中应明确的内容

  五、代理记账中委托人的义务

  ⑴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⑵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⑶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⑷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例题·多选题】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义务。

  A.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B.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的保管

  C.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D.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答案:ABCD

  六、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⑴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⑵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⑶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⑷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七、代理记账的法律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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