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讲义:第三章第一节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15日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税法上享有纳税权利,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或从纳税人收款中按其应纳税款代为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比如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总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业所得税要统一缴纳)。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征税的目的物,也是缴纳税款的客体。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例题·判断题】不同税种有着不同的征税对象,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
  『正确答案』√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5.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暂时无执行此税率税种)
  ②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的税率。
  举例:张先生,2011年11月工资为6000元,其中3500元以内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3500元的部分,适用下表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

  张先生11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2500(元)
  应纳税额=1500×3%+1000×10%=145(元)
  ③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例题·多选题】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累进税率
  『正确答案』BD
  【例题·单选题】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 )。
  A.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C.比例税率
  D.其他税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比例税率。
  6.计税依据(税基)——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有的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资源税。有的税种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包括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
  9.纳税地点——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
  10.减免税——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1)减税和免税
  ①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一部分税款;
  ②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2)起征点
  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3)免征额
  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注意】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不达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交税,但是一旦达到起征点是全额征税,超过免征额是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举例】某类税种起征点为1000元,超过起征点税率为10% 。
  ABCD四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A是999元,B是1000元,C是1001元,D是2000元。
  A应纳税额=0(元)
  B应纳税额=1000×10%=100(元) (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全额纳税)
  C应纳税额=1001×10%=100.1(元)
  D应纳税额=2000×10%=200(元)
  假设上例中的1000元为免征额,则
  A应纳税额=0(元)
  B应纳税额=0(元) (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纳税)
  C应纳税额=(1001-1000)×10%=0.1(元)
  D应纳税额=(2000-1000)×10%=100(元)
  【例题·判断题】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额起点。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则对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起征点的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例题·判断题】如果税法规定某一税种的起征点是800元,那么超过起征点的,只对超过800元的部分征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起征点的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11.法律责任
  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注意】没有民事责任。

  本节重点掌握
  1.税收的特征;
  2.税收的分类;
  3.税法的分类;
  4.税法的11个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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