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讲义:第三章第一节_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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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1)税法的立法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调整税收分配关系。
  (3)税法的构成
  广义税法=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立法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等等)。
  狭义税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的立法,具体规定某一个税种他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类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
  (2)国际税法
  国际说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包括一些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分类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XX法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XX条例
  (3)税收规章——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程等。 ­——XX办法、规程、实施细则
  (4)税收规范性文件——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用,可以将税法分为( )。
  A.税收实体法
  B.税收法律
  C.税收程序法
  D.税收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用,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例题·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程序法。(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实体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
  A.《税收征管法》
  B.《增值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D.《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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