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规定。根据规定,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选项A中2011年5月1日条件成就,应该从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时起算,选项B的起算时间符合规定,但是诉讼时效期间应是1年;计算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时,要求请求权人必须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7、多选题
2012年7月1日,王某不慎丢失一台崭新的苹果手机,赵某拾得后,委托朋友刘某在其经营的电器商场出售,2012年9月10日被张某购得。后王某发现张某使用的手机就是自己丢失的那部,于2013年10月6日要求张某返还。根据法律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张某应协助王某从赵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张某已经取得了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C、张某应返还,同时可以要求王某返还价款
D、王某向张某支付其购买手机的价款后,可以向赵某请求赔偿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王某要求张某返还手机时,张某应当返还,但是张某可以要求王某支付购买该手机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