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 我省(包括宁波市)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财政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为: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各级别报考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高中毕业。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资格: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会计工作年限、专业资格年限计算至2015年底。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5年度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31日,2015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30日。
三、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