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公司,中央驻疆单位,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后勤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新疆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自治区2015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自治区2015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5月16—19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5月16日至19日(共4天、8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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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9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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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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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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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三、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度考试辅导用书。需要新大纲和新教材的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预订,并注明能收到所订用书的详细地址。考试用书将采用速递方式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