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日至31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16日

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川财会[20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二)高级资格考试

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在川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达到其主管部门规定的破格条件也可报名参考,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在报名表的审核盖章栏目内特别注明“符合本部门破格条件”,并提供该主管部门的破格报考政策依据。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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