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7日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5年3月1日-3月20日,持报名回执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内到扬州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内教育中心办公室开具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日。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由考生自愿在网上订购,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高邮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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