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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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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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2.考务日程
(1)2015年4月25日前,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15年8月10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
(3)2015年9月7日前,市、州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务培训,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4)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15年10月15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在2015年评卷过程中,继续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6)2015年10月2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所在市州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后,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
六、考场设置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考场。我省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考场全部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高级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武汉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江汉油田考点合并,2015年度设在潜江市。初级无纸化考点原则上设在通过了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的考点,纸笔考试考点按规定设在高考定点学校,各地不得在原财政系统所管的学校设置考场。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人员管理的“属地原则”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一手抓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一手抓考生报名信息等资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场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