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2.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根据相应报名条件进行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才能报考。采取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初级资格
1.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2.考务日程
(1)2015年1月12日前,省、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5年5月11日前,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考试系统硬件测试和考务培训,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3)2015年5月16日至20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5年6月10日前,上报考试数据、在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二)中、高级资格
1.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含无纸化试点地区)、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