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名信息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考生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或身份证所在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能跨地区报名。
(五)信息确认。考生持加盖人社职改部门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六)网上缴费。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成功后,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直接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次日(5月7日截止)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然后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我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我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有关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材料报送及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四、考试大纲、教材和考试收费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采取网上征订方式,由考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购买。
按照鄂价费字〔2013〕32号文件,初、中级资格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0元;按照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