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有关规定,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准考证领取办法
中、高级资格考生于8月24日—9月5日持报名回执表或身份证到安阳市市民之家二楼东厅财政局窗口领取准考证(文峰大道东段,市人大、政协对面)。
七、考务费标准
根据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考试考务费每科为40元(不含教材),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费为100元(不含教材)。
温馨提示:
1、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管理原则。
2、根据国家、省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开展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
3、中级实行无纸化考试(分批次考试,根据报名人数系统自动分配每个考生的考试批次),现场进行指纹采集。
4、高级实行现场审核、指纹采集和现场拍照。
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切勿耽搁。咨询电话:0372—5109069。
安阳市会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