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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春县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永春县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已贴相片人员,请于2016年3月1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受委托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