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确认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5月7日(节假日不予受理);
全市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确认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6日(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报名确认方式
1、初级会计资格和中级会计资格确认方式:到双鸭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一楼会计大厅进行报名确认。
双鸭山铁路系统考生,到双鸭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一楼会计大厅进行报名确认。
2、高级会计资格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双鸭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进行初审(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252号),然后,统一将初审合格材料报到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进行确认。
五、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初级会计资格和中级会计资格考生确认应携带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初级会计资格应为D级以上,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应为C级以上)原件;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生确认应携带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报名缴费
全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费办法。
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5月9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上网交报名费和考务费,考生取得报名回执表并经过本人确认签字,报名全部过程结束。
七、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