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直驻冀单位及1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省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考考生,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缴费。
1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省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考生,请于1月20日—1月23日,1月26日—1月27日(现场确认时间各市可有微调,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信息表到调入地所属市级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中直驻冀单位报考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于1月20日—1月23日,1月26日—1月27日(现场确认时间各市可有微调,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市级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于2015年4月中旬查看“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公告。
考试成绩于2015年6月中旬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
六、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订交费。请考生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教材会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免费给各位考生邮寄,如地址不详、联系方式不正确,考生承担后果。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省会计考办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