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现就2016年度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五、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习到2014年、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201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日期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1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到报考人员所在各县(市)区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七、审核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福州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5年11月29日,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完成。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