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备考讲义6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日
内容包括:原则、主体、形式及要求、类型(3种)、效力(有效、无效)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要点】以书面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行为)
  【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 )。
  A.公平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疑编号3189020102]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主体

要求

1.劳动者

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特别注意】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可以不足16岁)

2.用人单位

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
(2)分支机构:
①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

2个不得

违反规定的责任

一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二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提示】“其他名义”一般是指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考题·判断题】(2011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答疑编号3189020103]
  『正确答案』√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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