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5月21日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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