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二)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8日

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答疑(二)

  1.第37页(四)1、(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是否应为:(1)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多支付的1倍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以内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的1个月工资补偿,两部分组成? 
  解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从前文可以看出,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分为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下,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工资补偿;第二种情况下,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劳动者已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支付经济补偿。即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第129页第6行,针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有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1)持票人可以在到期日前请求付款吗?(2)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吗?(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分别是指哪些票据类型?例如是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支票、本票? 
  解答:(1)持票人可以在到期日前请求付款。 
  (2)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付款人应于到期日或到期后付款,如果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支票、本票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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