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主要由银行贷前调查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调查贷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还贷意愿的真实性以及贷款担保等情况。
(1)调查方式。贷前调查可以采取与借款申请人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考察、通过行内外有关信息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
(2)调查内容。贷前调查人在调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贷款用途等情况时,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材料一致性的调查;借款人身份、资信、经济状况和借款用途的调查;担保情况调查。
贷前调查完成后,银行经办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是否同意贷款的明确意见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并形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以及其他情况等方面的调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和面谈记录等一并送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
二、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1.贷款的审查
经办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由贷款审查人负责对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贷款审查人认为有差错或遗漏的,可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贷款审查人审查完毕后,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批人进行审批。
2.贷款的审批
贷款审批人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对贷款申请审批表和贫困证明等内容进行核对;
(2)审查每个申请学生每学年贷款金额是否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3)学校当年贷款总金额和人数不超过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与银行总行下达的该校贷款年度计划额度;
(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贷款审批人应该根据审查情况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对不同意贷款的,应写明拒批理由;对需补充材料后再审批的,应详细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名称与内容。
(二)商业助学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1.贷款的审查
贷款审查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面谈记录以及贷前调查的内容是否完整进行审查。贷款审查人认为需要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的,可要求贷前调查人进一步落实;审查人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材料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有疑问的,需安排其他贷款调查人进行核实或重新调查。
2.贷款的审批
贷款审批人依据商业助学贷款办法及相关规定,从银行利益出发审查每笔商业助学贷款的合规性、可行性及经济性。贷款审批人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