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报关员辅导资料:减免税费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8月21日

  注意: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货物可不属于特定减免税范畴。
  临时减免税:一案一批。
  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的区别
法定减免 特定减免
性质 按照《海关法》《关税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减免。 为鼓励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扩大对外贸易、发展科教文卫事业

申请

法定减免进出口货物,无须事先申请
在货物进出口前向海关申请
后续管理 无须进行后续管理 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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