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4、 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5、 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 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7、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8、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三)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 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 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4、 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5、 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6、 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7、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 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一) 如出现下列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安排补考:
1、 考试时考试机出现故障,开考后超过60分钟仍不能进行考试;
2、 考试系统突然中断,经考场技术人员处理仍无法恢复原有信息的;
注: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得离场,如因个人原因,在此时间段内擅自离场,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服从考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考务机构(ATA)反映,但不得影响考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试的正常运行。
(二) 补考场次原则上安排在当天下午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同一考点进行;
(三) 因不可抗力影响补考无法在当日进行时,补考将另行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网上公告具体补考时间,有关考场负责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应坚持在10天内每天浏览协会考试网页,获取补考通知;
(四) 答题时,因软件冲突等原因造成考生实际总答题时间延误,考生可在事情发生时即时向考场提出补时要求;考试组织机构也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安排补考。考生在当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考试正常。
六、成绩发布及核查规定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一) 考生登陆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二) 详细填写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