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七、创业板发行、上市、持续督导
(一)创业板发行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二)创业板上市
条件:
(1)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3)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股东不少于200人;
(5)公司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深交所其他条件
其中1~5项为深交所上市的必要条件。
(股票锁定要求刚才讲过,自己看下)
(三)创业板督导
保荐机构应该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保荐总结书。
【例题3·多选题】发行人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 )。
A.股票己公开发行
B.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C.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D.公司股东不少于100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D项,公司股东不少于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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