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四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条件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五 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   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包括: 
  (1)保荐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2)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3)保荐代表人的任职机构、职务。 
  (4)保荐代表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5)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考点六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