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统考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1月13日
2015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第二次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 18 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15年11月11日18:00开始,通过协会官网提供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按照要求报名。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行报名。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21:00。

  报名前,请先阅读:2015年12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确认了解报名信息后,点击进入:2015年12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三、报名缴费

  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5元,可通过网络在线支付,支付方式详见报名须知。

  已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报名结束前可申请退费(详见报名须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大纲已于2015年7月16日发布。

  考试所用教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购买方法详见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网址链接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JJKSreg/ReadMe/book.html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预计于2015年12月19日、20日举行。

  本次考试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佛山、苏州、汕头、宜昌、衡阳、徐州、淮安、赣州、金华、温州、泉州、拉萨等48个城市同时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

  八、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参加考试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取消当场考试成绩、禁考一年、禁考两年、及禁考三至五年的处理,并向考生所在单位通报其违纪违规行为;其行为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基金从业人员发生违规违纪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依据《基金法》等相关的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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